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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打工真的要小心啦 唉

今天興沖沖的叫葉夏陪我去之前發傳單的地方拿薪水
我之前就有做了兩天 總共是七小時
說好的 一個小時一百塊 它應該要付給我七百塊的工資

我今天就去跟他拿
她竟然用一句話回我
她說

勞基法規定 做沒滿一個禮拜我們是不用給薪水的
你不信去問你朋友 我也是這樣跟他們講的

我那個時候心裡就疑問了
我記得我好像有看過一篇文章
好像是說 無論做多少時數 多少時間
有做就是要給薪資

我當下就跟她說
是這樣嗎 好 沒關係 我回家查看看

她就用很跩的口氣跟我說
去查啊~

然後我也很不爽他這種口吻
我也就轉身走人
根本就是壓榨我們不懂事嘛
沒關係 你繼續的你家的勞基法
看是你家的勞基法有用 還是中華民國的勞基法有用

中華民國勞基法第27條明文規定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第79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
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
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
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
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
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
之命令者。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
之最低標準者。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
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沒關係 我人證也有物證也有
看你是要給我七百塊還是要被政府罰兩萬
我想政府應該很樂意有領不完的罰鍰
一次兩萬 多好賺

就算是小小的七百塊
我跟你耗 看你有沒有那個精神而已

既然這家公司那麼爛 我公佈他的名字也沒差 這樣大家以後看到這家公司就會更小心了

匯豐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仁義路178號2樓
電話:03-6560012
傳真:03-6560550

記得
它是掛羊頭賣狗肉
網路上寫說是美容美髮 要發傳單的工讀生
實際上就是一家幫人家弄貸款的公司

新竹縣勞委會電話:03-5518101

你們明天就等著接到這通電話吧
希望你們有兩萬塊的罰鍰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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